2009年5月19日星期二

應該將錢留給後代嗎?

近日,從報張看到龔如心千億爭產案,兩方都辯稱自己是遺產合法繼承人,為爭產連死人的秘密也不放過;另外,多位名人歌手在離世後,家人都出來爭產,對簿公堂,在法庭及傳媒中互數不是。筆者雖然未有成家立室,但身邊的親友開始成家立室,甚至為人父母,他們都很努力工作,為家庭打拼,筆者看在眼裡當然替他們高興。而筆者曾經問過數名親友,假如有一日百年歸老,會否考慮將錢留給後代呢?有人的答案是:「成世流流長,有排都未到,到時先算。」有人則回答:「當然會啦,錢多錢少都會留給他們,不留給他們,留給誰?他們是自己最親的人。」而有部份人則回應:「不會留給他們,這是害了他們,他們有能力就自己賺錢,何需靠祖蔭。」


筆者聽罷,開始問自己,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,自己又會怎樣處理呢?筆者會選擇留給他們小部份財產或不留任何財產,兩者的選擇是要看他們的生存能力(例如身體出現缺憾,無法自理生存,會預留適當的財產),如果不需留下任何財產,則會全數回饋社會。其實從投資或經營企業所獲得的財富,是經過不同途徑取用社會資源得來的,如果是倚靠這些資源來為自己創造事業王國,就應該付出同等的努力,回饋社會,而非在死後將財產留給子孫,以致他們消費遠超個人產能的東西。


很多成功的人士都會有與筆者類似的打算,亦教導自己的子女應該這樣打算,當他們知道不會得到一分一毛時,他們就只能靠自己,為自己打江山。巴菲特這是這樣教子女,告訴子女不會得到任何遺產。而作為父母的亦應該早作決定,究竟是留還是不留,如果是留,也應早作安排,避免出現那些爭產案,而導致浪費寶貴的社會及政府的資源。

─撰文者:馬爾斯

1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本人從事教育行業, 眼見很多父母給子女太多太多的物質享樂,但從不教授這些資源從何而來,更加不會教授點金術。

伸出手便取得數之不盡的奢華,如果我是他們的話, 我一定比他們更頹廢!

本人並不認為父母不應該給予財產給下一代, 父母要教授的是: 以自身的能力, 社會的資源, 創造出一個又一個的天地, 這樣的社會才會繁榮。

漢尼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