筆者聽罷,開始問自己,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,自己又會怎樣處理呢?筆者會選擇留給他們小部份財產或不留任何財產,兩者的選擇是要看他們的生存能力(例如身體出現缺憾,無法自理生存,會預留適當的財產),如果不需留下任何財產,則會全數回饋社會。其實從投資或經營企業所獲得的財富,是經過不同途徑取用社會資源得來的,如果是倚靠這些資源來為自己創造事業王國,就應該付出同等的努力,回饋社會,而非在死後將財產留給子孫,以致他們消費遠超個人產能的東西。
很多成功的人士都會有與筆者類似的打算,亦教導自己的子女應該這樣打算,當他們知道不會得到一分一毛時,他們就只能靠自己,為自己打江山。巴菲特這是這樣教子女,告訴子女不會得到任何遺產。而作為父母的亦應該早作決定,究竟是留還是不留,如果是留,也應早作安排,避免出現那些爭產案,而導致浪費寶貴的社會及政府的資源。
1 則留言:
本人從事教育行業, 眼見很多父母給子女太多太多的物質享樂,但從不教授這些資源從何而來,更加不會教授點金術。
伸出手便取得數之不盡的奢華,如果我是他們的話, 我一定比他們更頹廢!
本人並不認為父母不應該給予財產給下一代, 父母要教授的是: 以自身的能力, 社會的資源, 創造出一個又一個的天地, 這樣的社會才會繁榮。
漢尼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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